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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網路上看了前陣子大賣的電影「我的少女時代」。


不過先定義一下少女應該是幾歲?
其實應該是國小,12歲以下耶~ 但是電影裡的主角們是高中生, 好像有點奇怪, 嚴格說起來應該是青年婦女了吧?
然而也是可以理解的是,如果片名叫做「我的青年婦女時代」好像也很奇怪, 感覺很像是某種民初青年軍的愛國電影。
應該也沒人有興趣去看。
而且,人家韓國偶像團體平均年齡都20幾歲了,也是叫「少女時代」。
所以,「少女時代」在這裡應該泛指的是一段「少女情懷總是詩」的年代吧~


看完影片後,我也想起了我的「泛少女」時代。
不要看我現在這樣,雖然沒有「追求者眾」這等光景,但是一兩個愛慕者還是有的。
只可惜,你喜歡的他不知道,喜歡妳的妳又沒感覺。
所以「相愛容易相處難」這句話我總覺得不對。
畢竟, 一般來說,40年來說能遇到彼此喜歡的人,次數也不能算很多。
但大部分的人卻能夠跟自己差異性很大的家人同事朋友長時間相處起碼一天八小時。
因此,相信大部分20歲以下少女相愛的經驗更少,但暗戀的經驗一定很豐富。


暗戀喜歡對象時的小女生,其實是很有創意的。
像我小時候就偷偷得幫自己冠過「夫」姓。因為當時的年代好像大部分的母親都有冠夫姓。
所以為了以後要嫁給喜歡的對象做準備,我會在紙上練習寫上冠上夫姓後的我的名字。
還有用過他的姓幫自己跟他的小孩取過名字。( 聽起來好變態....)
一男一女,各取一個。兩個恰恰好。
有時候還會堅持同學要稱呼自己為「某」太太過過癮。


但是喜歡歸喜歡。暗戀歸暗戀。
能夠一直堅持著喜歡的對象的人畢竟還少數。
就跟我以前年少無知的時候,非常喜歡東山紀之這樣的美男子。
年紀再大一點,就又毫不留戀得迷上王傑、竹野內豐那類一身歷盡滄桑的憂鬱男。
完全沒有什麼堅貞的情感可言。
還好只是暗戀,要不然在古時候,連夜都要被抓去浸豬籠了。
所以那些可以跟自己在少男少女時代相愛的對象走到婚姻的人,真是非常不容易。
有幸,我的朋友裡有一對讓我見證到的就是高中學長學妹的恩愛賢伉儷。 


現在到了阿桑的年紀,有時候難免少女心作祟,好奇當年暗戀的對象現在不知道在做什麼,長什麼樣子了。
記得在幾年前 ( 當時沒男朋友 ) 我就上網Google 過對方的名字,試圖滿足一下無聊的好奇心。
結果,發現他正在某家醫院當骨科醫生。
當時我很興奮地就跟我哥說:欸欸欸~ ~ 如果我故意去掛號給他看一下腳,不知道會怎樣吼??
我還記得我哥一整個很不以為然地說 :  他一定會跟妳說: 妳的腳...........怎麼這麼粗!

於是,我那30幾歲的少女心,又裂了~~~~~~~
阿你是不知道女人不管幾歲,在喜歡的人面前都有顆脆弱的少女心的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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